消防安全巡查制度
日期:2023-10-19 作者:本站 来源:本站 浏览量:2425
防火巡查制度
一、防火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当。
二、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。
三、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、对辖区岗位上的消防安全状况、安全操作执行状况进行检查。
四、假期前应当对校园现场进行检查,消退遗留火种。
五、防火巡查人员当随时纠正违章行为,妥当处置火灾隐患。无法处置时,应当马上报告。
六、发现初起火灾应当马上报警,并随时扑救。
七、防火巡查内容:
1、用火、用电有无违章状况;
2、安全出口、疏散通道是否畅通,安全疏散指示标志、应急照明是否完好;
3、消防设施、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、完整;
4、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;
5、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状况;
6、其他消防安全状况。
八、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,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。
九、发现火灾隐患应准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,并督促整改。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
(一)、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,应当准时予以消退。
(二)、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,防火检查人员应当责令各部门责任人当场整改,现场无法整改是要做好记录,上报上一级领导确定限期日期。
保卫处
2023年10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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